未出生的胎儿离婚后该怎么办,该怎么办?

时间:2023-09-15 作者:浙江专业律师

法律分析: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hululang.com/323630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玉环律师 南京公司法律师 宁波律师 石家庄律师 成都离婚律师网 上海普法教育网 汕尾律师 义乌律师网 杭州律师电话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阜新律师 四平律师 安徽律师 常德律师 郴州律师 百色律师 延安律师 海西律师 新疆律师 深圳律师 昆明律师 福州律师 扬州律师 南湖律师 海宁律师 遂昌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杭州建筑工程律师 吉州区律师